又是一年校园招聘季。记者近日在江西、广东等地调查了解到,在部分高校毕业生找工作面试过程中存在一些现象,如应聘学生就遭遇到企业大张旗鼓宣传单却意非招聘、随意更换岗位“先招进门后骗进坑”以及随意设门槛等。而企业则坦言面临着学生“刷经验”、能力不足等问题,导致企业也很“受伤”。(3月26日《天府早报》)
校招原本是企业走进高校与在校生面对面招聘的一种形式,此举不仅省去了学生求职成本和奔波之累,同时面对面招聘也更能达到“人尽其才、岗尽其需”的人才招聘目标。原本对于企业用人和人才应聘具有双赢积极意义的校招,为何成为让企业和学生都感“受伤”的尴尬?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自身的主客观原因。
深入分析发现:首先是有些企业“校招”目的和动机不纯,不是从企业发展网罗人才和为人才成长提供空间出发去高校招聘,而是奔着“打广告”“招人头”去的。其次是学生应聘目标不精准。个别学生应该针对岗位和自身实际去“因需而应”,而不是“天女散花投简历”,更不该为了“刷经验”而“广撒网”而不是真应聘。其三则是“校招”自身不规范,缺乏管理约束所致。
学校在“校招”中是断然不能站在仅仅是“事外人”和“组织者”立场去对待。高校应该本着对毕业生负责的态度,对“校招”施以科学干预,如此一来,企业学生自然不会“两头伤”。首先,高校应该和当地劳动部门一起,精心组织每场“校招”,要主动与劳动、税务、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对“校招”对象的资质、企业信誉、用人方向、合同样本等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确实是“招才”而不是“混招”的用人单位,才可以放行进校。其次,高校应该本着对毕业生就业成才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规划引导和应聘指导。更关键的是,应该对达成应聘意向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用人协议签订进行审核把关,在保证毕业生就业权益的基础上,保证就业报酬、就业岗位权益等隐性权益,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置毕业生就业法律顾问、就业咨询热线等,对毕业生就业后待遇、权益维护等进行跟踪服务,并通过设置黑名单等方式,对这些不诚信乃至是涉嫌违法企业和单位取消“校招”资格,并帮助毕业生维权。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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