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学礼)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准实施。根据《意见》,到2020年,宁夏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将成为常态化制度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平台、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也将更加便捷。
根据这份《意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对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皆为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建设等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
《意见》明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必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见》要求今年9月底前基本建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目录框架,并将之纳入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管理。
新闻推荐
天津市总首次命名表彰“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 20位一线职工获奖,每位获得奖励10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玺)3月28日,天津市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采油工、高级技师赵常明等20位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创新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