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玺)近日,天津市南开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某劳动仲裁案件中,从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到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仅用了35分钟,并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履行调解协议的具体时间表,再次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据了解,涉民生执行案件约占天津法院系统总体执行案件的20%至30%。天津高院构建并完善了“立审预防、执行强化、救助配合”长效执行机制,开通了“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特别是对于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执行法官会优先执行和分配。
天津法院在强力攻坚执行涉民生案件中,紧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人身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重点打击和震慑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破解执行中的“骨头案”“钉子案”,形成“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执行氛围。
有些民生案件由于执行标的小,一般较少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天津法院将其从新收案件中分离出来,由专门团队统一集中处理。对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适用拘留等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法律义务。仅东丽区法院去年一年拘留被执行人100余人,10万元以下涉民生案件平均7天处理完毕,强制措施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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