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3月27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晋升难”困扰限制着很多基层公务员的成长与发展。优秀的基层公务员被挡在晋升“门槛”之外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很多基层公务员从入职辛辛苦苦到退休还是普通科员。究其原因,是行政级别呈现“金字塔结构”,职务等级越高,职数就越少,受限于编制和职数,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的渠道并不畅通。
《规定》的出台则开辟了职务晋升之外的新通道。《规定》明确“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且进一步深化了对公务员的职级序列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机制改革,打破了长久以来公务员晋升的“天花板”。此外,《规定》设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在明确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基本资格”“工资待遇”之外,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强调了“有为”才能“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基层公务员摒弃杂念、担当作为。
不只是“开口子”,更需要“严把关”。职级晋升不是人人皆可,而是择优遴选。“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规定》指出,按比例核定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晋升职级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并要具备晋升相应职级的基本资格。同时,还以“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级,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格条件,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的“四个不得”对机关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作出严格要求。
打造公务员稳步成长的“励才通道”,好政策还需落实。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严防制度空转、制度跑偏。尤须统筹使用好职级职数,妥善做好职务与职级匹配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正向激励,以“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呼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助力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新闻推荐
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 严禁全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赌博
四川日报讯(记者陈松任鸿)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要求狠刹“赌博敛财”不正之风,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