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昱霖)近日,《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发布,明确要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方案》提出,河北各市要统筹推进区域内职业院校布局调整,重点办好3至4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各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落实“职教高考”制度,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适度提高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鼓励各地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开发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
《方案》指出,鼓励职业院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企业应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义务,按规定可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今年起,将编制并动态调整河北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组建10个左右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
《方案》还提出,支持政府主导,建设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实训场所。对接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建设20个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河北还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建立省级技术技能大师库,鼓励技术技能大师建立大师工作室,并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联合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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