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10时左右,郑州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网民“小诸葛”在公共道路上制造、拍摄车祸现场视频,严重扰乱公共道路交通秩序。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1日发布通报称,经查明,晁某和曹某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刘某负责摄像。公安机关分别对晁某、曹某、刘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拘留五日处罚(据8月22日《中新网》)。
在流量为王的时下,各式各样的“网红”层出不穷,而正欲通过各种奇葩方式要成为“网红”的则是更多。能够成为网红,拥有大批粉丝,则意味着“财源滚滚”。于是,不少人也就各显阴招,佯装跳楼自杀者有之,夜探坟场装神弄鬼者有之,海吃滥喝拿命当儿戏者有之,甚至挑战道德法律底线,没成网红先进拘留所者更不乏其人。郑州市这位“网红迷”居然租辆豪车欲拍交通事故来吸引粉丝,造成原本畅通的公路堵塞几十分钟,因此受到行拘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应当说,想当网红并不是坏事。然而现实中不少“走网红路线”的年轻人,本身并没有令人钦佩的才艺或学识,完全就是任性胡来,怎么给社会添乱,怎么给人们心里添堵就怎么做,只要能博得眼球一夜走红,即便遭到万人唾骂也会“沾沾自喜”,这不正常。
应当承认,由于网络监管的不断加强,过于出格或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得到不少收敛,但给社会添堵或是游走在道德法规边缘的奇葩言行委实不少,这些人“大法不犯、小违法不断”,有时甚至是拿危害自己生命健康的行为去取悦粉丝,让人心里不能不感觉堵得慌。
据警方通报显示,26岁的小伙子晁某与55岁的漯河临颍妇女曹某商议拍摄一起交通事故的搞笑视频用于发布平台增加粉丝量。这几人不仅租来了豪车兰博基尼做道具,还占用了交通要道作为拍摄场地,想不造成交通混乱都难。不难想象,如此给人添堵的视频拍摄,最后出来的作品同样也不会给人带来畅快感受,而且从很多网红的“成名作”来看,“不添堵、无网红”似乎已经成了各自心照不宣的成名规则,不断的被复制被效仿。
对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积极传播正能量的优秀“网红”,人们不仅乐见,更会热情欢迎。但对于渲染颓废情绪,给社会添乱给人们心里添堵的所谓“网红”,无论如何“红极一时”,回想起来,也比吃了一只苍蝇更恶心、更懊悔。(朱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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