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是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人,他的父亲是一名老公安民警,身为长子的他从小耳濡目染,立下了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志向。1982年,我国第一支缉毒专业队伍在云南诞生。也是在这一年,陈建军成为砚山县公安局缉毒队的一名民警。在参加公安工作的几年间,他先后24次只身深入虎穴,擒获毒品犯罪分子19人,缴获鸦片50余公斤,为打击贩毒犯罪活动作出了突出贡献。
1987年12月13日,在执行缉毒侦查任务时,陈建军扮成“老板”携带大量现金与贩毒犯罪分子接头。但狡猾的犯罪分子临时改变交易地点,陈建军来不及通知战友。15日,他只身进入“虎穴”与6名贩毒犯罪分子周旋。在人赃俱获时,犯罪分子突然持火药枪开枪拒捕,陈建军在腹部受伤的情况下果断还击,击毙一名罪犯。为保护巨款和缴获的7.5公斤鸦片,他以顽强的毅力同犯罪分子英勇搏斗,又击伤一人,终因寡不敌众,被对方持木棒击中头部后,流血过多,不幸壮烈牺牲,年仅25岁。
陈建军的领导和战友们赶到现场后,化悲痛为力量,在两个小时内抓获了5名犯罪分子,夺回了巨款和毒品。他的战友回忆说,直到被送回县城,陈建军右手还保持着握枪的姿势。
陈建军牺牲后,1988年2月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4月云南省政府批准陈建军为革命烈士,同年5月被公安部追授为一级英雄模范。
受英雄哥哥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前后,陈建军的二弟陈维国、四弟陈维江警校毕业后,相继进入麻栗坡县公安局成为光荣的人民警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着兄长未尽的梦想。
(据新华社昆明9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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