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海口10月9日电 海南海口一女子乘坐公交车错过了站点,与公交车司机理论起冲突后,猛地击打司机头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期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仉某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4月11日,仉某娥乘坐海口市54路公交车回家,途经一个临时公交车站点时,因未能及时下车而与司机发生纠纷。公交车离开站点行驶过程中,仉某娥来到驾驶室旁猛地用手击打司机王某的头部,王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将车停下来,并报警。
仉某娥得知王某报警后欲离开现场,被王某阻拦,随即两人发生拉扯,后仉某娥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公交司机王某右眼眶瘀斑及结膜充血,损伤属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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