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0月30日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30日表示,为了实现我国自然保护的良性发展,将建立并完善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惠益分享政策机制。
李春良表示,将强化构建完备的自然保护法律体系,建立以《自然保护地法》为基本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单行法律法规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同时,建立基于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物种监测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数据库和监管平台,并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自然保护领域的理念、政策、科学和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沟通与融合。还要推动当地社区发展,倡导公众教育和社会参与自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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