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牵头召集拼多多、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洋码头等22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通报网络市场存在虚假宣传、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随意更改促销活动规则等情况,要求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集中促销活动。(11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
近几年“双11”过后,退货率和投诉率越来越高。《2018年“双11”消费投诉与体验报告》显示,2018年11月1-15日期间,投诉平台接到全国网络消费用户维权案例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加27.81%,增速明显。如此高的退货率和投诉率,一是价格上有问题。有的商家在“双11”前先涨价后降价,糊弄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双11”购买商品后,发现上当了便要求退货;二是消费者在“双11”购买商品后,发现有的商家售卖的是临期商品或滞销货品,不得不要求退货;三是“双11”期间,许多实体店也跟网站进行同步促销,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了网上商品后,发现这些商品和质量都不及实体店,因而要求退货。
因此,想要把“双11”的退货率和投诉率降下来,有关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集拼多多、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洋码头等22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在“双11”到来前打好“预防针”,使电商企业在“双11”之前加强平台内部监管,让违规操作的电商及时整改,如果不整改可以让其下架。如果电商平台不对电商进行监管,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对其处罚也就无话可说。
当然,约谈只是第一步,关键是对商家利用“双11”的机会,先涨后降、销售假货等坑害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有关部门除了对网上商品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测外,还应通过大数据对比等对“先涨后降”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责令商家按照最高法院的规定去补偿消费者,并对商家进行“双倍”的罚款。另外,对在网上销售假货的等行为,除了责令其退出平台外,还必须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让其对消费者进行必要的赔偿。只有规范网上销售,只有让消费者真正购到价廉物美的商品,才能防止“双11”高退货率、高投诉率问题的发生。□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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