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鑫)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连日来,全国各地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有序恢复。截至2月16日,江苏、浙江、安徽等14个省份已有序恢复省际省内道路客运,13个省份恢复省内道路客运;河北、辽宁、安徽等省份的51个地级市、43个县级市恢复地面公交运营;在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41个城市中,有34个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基本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据悉,福建在疫情较轻的地区适度实行固定时间发班、定点定时发班,班线客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江苏在道路客运逐步恢复的同时,加强打击非法营运与客运防疫专项检查,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将纳入高速公路黑名单,禁止驶入江苏省高速公路。江西对于具有一定数量规模且同一出发地、目的地的返程人员,提供“点对点”和“一校一车”“预约乘车”等服务模式。
城市交通方面,重庆针对返岗可能增加的出行需求,对公交运营组织进行调整,客流集中的重点线路将采取提前开班和首班2车同发措施,高峰期将加密班次,在满足出行需求同时确保不拥挤,并严格执行“测量体温再上车”。浙江省绍兴市推出出租车疫情防控信息登记制度,形成疫情防控信息闭环。
“疫情严峻时期应减少集约化公共交通出行,但要保持一定巡游和网约出租车运力,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开通部分必要的接驳、定制和保障性公交线路。疫情稳定后可逐渐开通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公交线路,但仍需适当控制客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综合运输研究中心战略政策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刘振国认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公共交通应分期分类逐步采取恢复运行措施。大部分中小城市公交分担率较低,可更灵活地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治条件恢复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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