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建立国家统筹制定标准、地方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的工作机制,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意见》对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闻推荐
第六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发布患者出院后进行14天健康状况监测诊断标准取消湖北省和其他省份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