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绘
近日,浠水县洗马镇两名参建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建设者在网上发布返乡后的集中隔离费用证明图片,引发关注。对此,经调查,洗马镇政府代收劳务公司隔离费用的情况属实。该笔代收费用已于3月7日上午退还劳务公司,并向当事人道歉。(3月8日《新京报》)
何勇:从科学防控角度说,援建工人回乡后确实有必要进行隔离。然而,作为战“疫”英雄的援建工人回乡之后集中隔离却要被收取不菲的隔离费,缺少了一丝温度,令人心寒。虽然这笔隔离费是由劳务公司代付,没有给援建工人造成经济负担,但与法不符,实质上是地方政府将本应承担的公共责任转嫁给了招聘火神山医院援建工人的劳务公司。《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再者,火神山医院援建工人的家乡政府完全可以先对他们进行医学检查,在确定没有感染症状的前提下,对他们实行居家隔离。相比较而言,居家隔离既能让火神山医院援建工人回乡之后感受到温暖,又能减少社会成本。
各地政府应当吸取教训,多一些智慧和精细化管理方法,要用足科学手段,给疫情防控“英雄”们多一些温暖,而不是选择懒政,让疫情防控贡献者心里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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