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榆)3月13日,记者从云南省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在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中的积极作用,省总工会决定在东川、昭阳、鲁甸、彝良、盐津、永善、镇雄、宣威、会泽、福贡、兰坪等12个规模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下文简称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会服务站。
据了解,集中安置点工会服务站将着力开展好组织入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法律维权、帮扶服务、文体活动等服务工作。集中安置点工会服务站建设还将纳入省总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项目库,对集中安置点项目予以补助。
规模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新建、新购工会服务站,补助标准为:职工(农民工)3000~5000人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万元;职工(农民工)5000~1万人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12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300万元;职工(农民工)1万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500万元。
规模以上且列为省总工会集中安置点工会服务站示范单位的,可采取租用、共用的方式建设工会服务站,补助标准为:职工(农民工)3000~5000人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30万元;职工(农民工)5000~1万人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60万元;职工(农民工)1万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左右,省总工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8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简单装修,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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