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学礼)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宁夏在充分考虑全区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基础上,于近日做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决定。
据悉,宁夏自2月起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2月~6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3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为2月~4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总计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不受影响。经测算,按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方案,预计可为参保单位减少缴纳社保费约30.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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