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在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中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各级工会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稳定职工队伍,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共渡难关。
措施提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较多、不减员、不欠薪,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工会给予经费补助,助力企业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职工队伍;统筹安排专项防控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措施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动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各级工会要积极与当地企业联系,适时掌握劳务用工需求,利用专项防疫资金对农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组织和服务提供必要支持,并开展远程精准推送岗位、点对点返工等服务;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员工招聘、就业服务等问题;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积极给予创业扶持,对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积极推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措施同时提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密切关注维护职工权益,通过建立疫情期间职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协调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要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加快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推进职工普惠制工作,及时将因疫返贫返困职工家庭纳入帮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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