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官方发布了《关于修订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和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对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西藏GDP数据显示:2018年1-4季度,全区GDP1548.39亿元,增长速度8.9%;2019年1-4季度,全区GDP1697.82亿元,增长速度8.1%。
此前,西藏统计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全区生产总值(GDP)1477.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
因此,经此次数据修订,西藏2018年GDP增加70.76亿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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