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沈阳的小刘被公司派到外省出差,回来后,社区告知需隔离14天,于是他向公司报告,但第二天公司便要求小刘3天内到岗。因需要隔离,小刘没能如期到岗,随后公司通知其已被开除,理由是旷工3日。目前,小刘准备申请劳动仲裁。(4月12日梨视频)
今年1月24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小刘就属于典型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此次事件之所以引发网友广泛共鸣,恰恰是因为涉事企业的做法明显违法违规,甚至到了肆无忌惮侵犯职工权益、公然无视法律法规的地步,刺痛了公众的神经。涉事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可能存在冤枉的情况,但“枪打出头鸟”,小刘就是这样的“出头鸟”。事实上,违法违规、不讲道理的企业才是该打的“出头鸟”。
越是在共克时艰的特殊时期,企业越要有底线思维,否则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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