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第三方委派人员工作满3年,业绩优秀,经过考核选拔可转成区聘人员,提升待遇、交流岗位;区龄满10年的区聘身份工作人员,经过考核选拔,将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日前,蜀山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系列文件》,激发全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为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城区充实人才队伍力量。
打破人才上升“天花板”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本次出台的系列文件包括:《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区聘人员管理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区聘人员薪酬待遇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简称“1+5”文件。
这是根据当前用人形势,对此前下发的“1+4”文件的再完善再优化。本次新出台了《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该办法从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两个方面,充分调动第三方委派人员岗位和区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出有效激励办法。
定向选拔针对第三方委派人员,蜀山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定向选拔和提升待遇办法》规定,今后每年将按照符合条件人数20%左右的比例,在第三方委派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转为区聘身份,享受区聘待遇。“第三方委派人员在岗服务连续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区人社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择优进入区聘序列,打破身份‘天花板’。”
提升待遇主要针对区聘人员,蜀山区将每年按照5%左右的比例从区龄满10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区聘人员中择优选拔,享受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念好人才管理“活字诀”
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
“1+5文件”的另一大亮点,在于人员考核“能上能下”,提升用人单位自主性。从“1+4”文件开始,定责定岗就是蜀山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特色。“1+5”文件规定,第三方委派人员岗位不再计入各单位核定岗位中,实行经费、岗位双向控制。
同时,区聘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不定等次的,取消该人员享受事业薪酬待遇资格,自次月起恢复为提升待遇前标准,且计算提升待遇需要的区龄重新累计,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
下好人才“先手棋”
加快融入长三角
在积极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蜀山区正提高“双招双引”精准度,同步绘制“产业地图”“人才地图”。深耕“六大片区”、发展“六大产业”,大力引进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财经金融、文化商旅、教研卫生、法律法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1+5”文件中的《蜀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办法》进一步优化招才引智“软环境”:引进人才原为在编人员的,纳入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各项待遇,引进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引进人才为区聘人员身份的,实行年薪制,标准为10-30万元/年,形成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效应。晨报记者 王姗
通讯员 丽梅 晓朦 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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