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培坚)“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法槌敲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山登录“上海法院智慧庭审系统”正式开庭。审判区域只有法官一人“坐镇”。4月8日,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审理,采用了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的传统庭审模式。
虽然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不在庭审现场,但他们的工作已然前置化。庭审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事先完成了当事人身份核对、案件相关词汇导入等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现场,案件审理规范有序。通过录音录像方式开庭,相关录音录像及文本音频数据采用叠加同步录制时间、区块链存储技术等方式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自动转换生成文字记录材料。庭审录音录像成为记录法庭审理活动的有效载体,不再需要书记员现场制作法庭审理笔录。庭审中,法官可以更关注当事人的陈述意见,着重审理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不再需要分心考虑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和准确性,从而使得庭审进程更加流畅,庭审效率明显提高。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法官提示当事人是否需要纠正或补充已经录音录像的事实陈述和法律意见。闭庭后,系统自动检测庭审录音录像的完整性,双方当事人于自动生成的《庭审录音录像文件元数据记录》上签名确认。
“无人记录”是上海法院今年庭审记录改革的一项举措。今年4月1日起,上海法院正式启动为期6个月的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
科技手段的应用一定程度减轻了书记员的工作压力。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无人记录”的庭审方式。此次庭审前,主审法官通过阅看案卷,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且能在庭后及时裁判,故在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并经其同意后,决定对该案采用全程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方式进行审理。
上海法院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细化具体规则,分阶段推进庭审改革工作,完善技术支持的同时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二审民商事案件庭审记录改革模式的常态化。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改革试点稳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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