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恶意抢注商标的违法行为,4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罚款,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5万不等的罚款。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3日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约谈,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规范相结合,对涉案企业加强法制教育。涉案企业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抢注与疫情防控相关商标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并主动公开致歉,签署了《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诚实守信,依法规范经营。(程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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