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木袅
“领导不方便,叫我来处理”“领导有交代,让我专门找您”……现实中,类似这样借领导名头推销产品、争取项目等行为,并不少见。对“被办理者”而言,面对的问题很现实,就是真假难辨。
真假难辨,这是骗术的其中之一。借领导名头招摇作为欺骗行为中的一种形式,要预防和禁止它,就需戳穿其面目,让其大白于天下无力招摇。具体而言,就是领导是否授权授意。
比起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公告,早在10年前,洛阳市就已在党报上发布通告,打击借领导名义行骗,通过抓早,有效杜绝类似行骗。近年来,一些新领导到任,也对借领导名头招摇行为及时公开表态零容忍。去年,湖南印发《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明确不信、不见、不理、不办。
上述各地做法的一大共同点,就是树立起领导无授权授意的权威性,它直接决定着“被办理者”能否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判断,进而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理。
对比而言,仍有一些地方对“借领导名头招摇”依旧讳莫如深,对类似欺骗缺乏公开明确的态度、积极应对的考虑、提前防控的措施。正因如此,才有“中招”的可能。
谣言止于公开,信任基于透明。打击借领导名头招摇,是一个以信息公开对决欺骗性信息的过程,需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既可以进一步引入社会监督力量,更强化对公权力监督,进而有力压缩不实信息的生存和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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