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花1万元给孩子报体适能课,一节课都没上,提出退课申请,对方表示可以退课,但是要扣3500元,这让汪女士难以接受。
家长:1万元的课程一节没上
汪女士介绍说,去年9月,段庄附近的兔加熊儿童运动馆有活动,她交了1万元给孩子报了体适能100节课程。“报名时孩子生病了,就没有立即上课,后来运动馆装修了两个月时间,到去年12月我提出让孩子上课,对方让等到下批再上。”
今年1月份正好遇到疫情,又耽搁了一段时间。自从报名后,一节课都没上,汪女士就不想再让孩子上课了。今年5月中下旬,汪女士提出退课申请。“前几天,对方告诉我,退课申请成功了,但要扣掉3500元左右。”汪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对方回复说,再给申请,让汪女士继续等。
汪女士提供了兔加熊儿童体适能课程入学协议书,第六条是关于中途退费的约定,内容为:如果在开学后两周内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的,将扣除已发生课时等费用及体测、档案、书包、园服费800元后退款,如果在开学两周以后退款,除扣上述费用外,还将扣除剩余费用的30%作为班级管理费。产生退费的剩余费用从申请日期算起将在30个工作日后退还到账。
汪女士说,她小孩一节课都没上过,根本不能算开过学,所以也就不适用这条退费约定。
运动馆:根据协议书约定条款进行处理
当日上午11点多,记者联系了该运动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向负责人反映后回复。
7月14日,记者再次联系了该运动馆,一位自称是该店面负责人的男士表示,和家长签有入学协议书,协议书第六条有关于中途退费的约定,现在由于非运动馆方面的原因,家长提出退费,就要按照协议书上的约定条款来处理。
对于家长不接受这个处理方案,这位负责人表示,正和家长积极沟通。
律师:只能扣除合理手续费用
就此事,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说,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教育培训内容设置、师资状况、费用标准等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有资质资格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资格。
“兔加熊儿童运动馆属于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经营者,应当适用上述规定。消费者交了1万元费用,但一节课都没上,在提出退课要求后,运动馆只能扣除合理手续费用,并退还剩下学费。”张律师说,现在该运动馆主张依据协议第六条予以扣除相关费用,显然不能成立。首先,并未开学,因此没有已经发生的课时费,不存在中途退学。其次,即便开学,也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方式扣款,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显失公平,属于无效条款,对消费者无约束力,消费者有权予以拒绝。
徐报融媒记者 孟丽
原标题:《徐州家长:万元培训课一节没上,退费要扣掉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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