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8月7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日前,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确保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
意见提出,要拓宽外出就业渠道,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农民工就业新领域,因地制宜发展零工市场或劳务市场;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农林产品加工和物流、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加强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同时,对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积极开展以工代训、定向定岗培训、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职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农民工可在培训地享受职业培训各项补贴政策;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鼓励企业优先留用贫困劳动力,为失业贫困劳动力优先提供转岗就业机会,确保今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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