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今日国内 > 正文

长沙中院原副院长刘革强被判十年半:为开发商牟利收近六百万

来源:澎湃新闻 2020-11-22 13:33   https://www.yybnet.net/

曾经的检察长、法院副院长沦为房地产开发商“马前卒”,收受近六百万元贿赂。2020年11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书显示,长沙中院原副院长刘革强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刘革强 资料图

刘革强 资料图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刘革强于2002年1月至2007年9月任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任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0年8月至2012年10月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提名副院长,2012年11月至案发,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法院认定,2005年初至2017年3月,刘革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恒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某、长沙市雨花区格蓝康都小区开发商杨某、原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葛某等人请托,为请托人在相关案件处理、申请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潘某、杨某、葛某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9.1963万元。

其中,2014年下半年,刘革强以686.2218万元价格购买中南公司开发的长沙市岳麓区清水路59号麓南商业广场1007号、1008号商铺,经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复核认定,该两处商铺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为1034.15万元,刘革强通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商铺的方式,收受潘某347.9282万元。这是刘革强被认定受贿的事实中金额最大的一笔。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革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革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

2019年12月13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革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违法所得589.196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革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0月29日,株洲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内蒙古呼伦贝尔发布疫情防控Ⅲ级预警 持续到年底

微信公众号“健康呼伦贝尔”11月22日消息,2020年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长沙中院原副院长刘革强被判十年半:为开发商牟利收近六百万)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