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杭州市通报一例境外输入复阳无症状感染者的同时,发现该无症状感染者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大面积传播,并发现两则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明,位于西湖区的某医院院感科医师林某将相关流调报告转发至微信群,致使在互联网上大面积扩散,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1月7日中国新闻网)
泄露感染者的敏感信息,不仅会对当事人构成伤害,而且还会给防疫添乱。因此,即使泄露信息的是普通人,也需得到行政拘留等相应处罚。但这次泄露信息的却不是普通人,而是负责流调等防疫工作的医院院感科医师。“内鬼”泄密,信息更完整、更具有“权威性”,杀伤力也更大,因此对“内鬼”不能等闲视之,理应给予比普通人更加严厉的处罚。
林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流调信息,不仅违反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可能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流调信息带有一定的密级,林某是否涉嫌泄露国家秘密,也值得探讨。退一步讲,即使这些方面都难以定性,但至少可以肯定,林某违反了医疗技术常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因此,在公安机关给予处罚之后,医疗行政部门和医院内部,还应该给予其内部处理。
从更高层次来看,此事也给防疫体系建设敲了一次警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一场针对防疫体系的社会反思,强化防疫体系建设成为各界共识,普遍的观点认为,除了基础设施建设之外,人才队伍建设也是完善防疫体系的重要工作,加快人才培养,提高防疫技术人员待遇,增强流调、疾控等防疫岗位的吸引力,是防疫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
然而,“内鬼”泄露流调信息警示我们,人才队伍建设若只重视技术能力、忽视道德修养,就会置敏感的防疫信息于危险境地。防疫信息的敏感性在这次疫情期间多次得到凸显,保障信息安全首先要筑牢内部人的思想防线。要知道,泄露防疫信息带有一点诱惑性,除了可以体现泄密者独特的身份与能力之外,还具有催生流量等其他作用,有时即使当事人主观上不想泄密,但只要思想防线筑得不够牢固,客观上也可能受人利用,导致敏感信息被他人套取。
防疫人员入职前,是否需要进行道德修养与性格评估,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定,甚至进行宣誓等,这些方面都很值得探讨。此外,虽然防疫人才难求,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用人原则也要坚守,其中,严守信息秘密,理应成为防疫人员最基本的职业底线和必备素养,不具备这种素养的人,还是远离这个职业为好。 (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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