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5日下午,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沙窝尔村村民谈某某上坟烧纸时未将香火熄灭,引发森林火灾。经法院依法审理,谈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责令赔偿经济损失85万元。
2019年3月26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高洞沟发生山林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当地一村民在田间焚烧秸秆引发,因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蔓延迅速。此次山火着火点位于太行山区,地形陡峭,扑救过程中,两名护林人员牺牲。
防火常抓,青山常在。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严防死守,形成合力,共同打赢森林防火保卫战。(本报记者张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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