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实际上杞麓湖水质并未得到改善。
杞麓湖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境内,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流域面积354平方公里。由于流域内蔬菜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均严肃指出该问题。
环湖面源污染重截轻治
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2018年以来,杞麓湖水质恶化趋势依然较为明显。
据悉,“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投资7.3亿元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用于收集入湖的农田尾水、养殖废水、企业排水以及地表径流区初期雨水。
然而,督察组发现,这些环湖截污工程与入湖河道、沟渠之间均建有连通闸门,由于没有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截流起来的污水在雨季又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实际上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
附近市民也反映,洗菜的水、浇灌的水流下来汇集在环湖截污工程里,遇到下雨天的时候,水就会漫进杞麓湖。
督察人员现场抽查发现,万家大沟调蓄沉淀塘等9处污水汇集点内水质浑浊不堪,有的甚至呈黄绿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为劣Ⅴ类。
资料显示,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全线贯通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未全线贯通,部分区域农田尾水仍直排杞麓湖。
水质提升工程治标不治本
通海从1998年开始大力发展蔬菜产业,目前已成为云南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县。杞麓湖周边的坝区,是连片平整的蔬菜地,田埂将菜地划分出纵横交错的格子。
《云南省杞麓湖“一湖一策”方案(2018—2020)》显示,杞麓湖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其中,采取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
督察组指出,通海县委、县政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这些问题。在生产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种植结构未能有效调整的情况下,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
在2020年水质恶化趋势明显、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的情况下,通海县委、县政府才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于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累计日处理能力33.1万立方米,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督察发现,这些水质提升站主要是从杞麓湖取水,经臭氧净化后再排入杞麓湖,而不是对环湖截污工程截流的污水进行治理。
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点位水质监测
督察组还发现,玉溪市以生态补水名义,投资2650万元建设通海支管马家湾补水口工程,从大龙潭引水入湖;通海县假借增强水动力、增加水循环之名,投资2093万元,建设5条长1.5公里~4.5公里的入湖延伸排水管道,将生态补水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稀释水体污染物浓度,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
玉溪市还投资2300万元,用PVC双面涂层防水布,在湖心国控监测点周边建成内外两圈U字型柔性围隔工程,共计长约8公里、深约4至8米,内圈距监测点最近222米,外圈距监测点最近697米,从而在监测点周围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水域,以达到防止好水流出去、差水流进来的目的。
上述人为干扰措施实施以后,2020年四季度,杞麓湖湖心国控水质监测点位COD平均浓度由三季度的52毫克/升骤降至40.3毫克/升,造成杞麓湖水质改善的假象。
督察组指出,玉溪市监督指导不力,推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到位,通海县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种植方式优化、污染治理方面不担当不作为,政绩观扭曲,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干扰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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