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卡缴费概不退还、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表述都属于“霸王条款”,这些将被禁止出现在合同中。一旦违规,可能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短评:很多消费者遭遇“办卡容易退卡难”时,只能投诉,甚至还要诉诸法庭进行维权,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于是不少人打退堂鼓,干吃哑巴亏。因此,治理预付卡“霸王条款”,提高违法成本才是“王道”。根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商家再想玩“霸王条款”那一套,无疑是自己往枪口上撞。此外,《条例》拟将处罚权统一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助于厘清执法主体,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期待其他地方也能快速跟进,从法律层面规范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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