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委依法治省办获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日前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评指标体系,并通过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会议上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述法主体、述法内容、述法考评、组织保障等五个部分。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主要有三大特点:明确述法内容,对述法内容有侧重地加以罗列,便于述职述法时把握,有效解决“述什么”的问题。倡导实行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委员会会议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统筹开展民主测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的评价要点,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深度融合。
《工作方案》中明确,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方案,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方案执行。
述法内容方面,《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规定,区别设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7项、政府主要负责人6项、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6项述法内容,充分考虑不同述法主体的职责特点,增强述法针对性。(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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