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养老市场的发展,侵犯老年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不时出现。日前,广东省消委会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出现的问题,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和规范。诱导消费 打起“孝心牌”
广东省消委会指出,一些养老机构利用老年人需要关怀且警惕心理不强的特点,通过打“亲情牌”“爱心牌”等手段进行营销,诱导老年人消费。
主要形式有:隔三岔五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询问关心,取得信任后再向老人推销养老产品;编造床位紧缺、马上要涨价等虚假信息;利用老人的同情心打“悲情牌”,如销售人员向老人诉说业绩不好、任务未完成将被辞退,恳求老人帮其完成任务等;诱导老人尽快交款。为达到目的,销售人员主动开车接载老人到银行取款、到子女处拿钱、去亲戚家借钱,甚至自掏腰包先行垫付,以达到“第一时间”履行合同效果。
合同违规 虚假宣传
合同违规,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老年人受身体条件等因素制约和影响,在消费过程中常处于被动,往往依赖商家和销售人员的介绍和服务。一些养老机构和销售人员通过捏造事实、隐瞒合同风险、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方式侵害老人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一些养老机构和销售人员在推销养老服务时,为吸引消费者,作出包括享受公费医疗、随时退款、针对性看护、个性化服务等符合老年人需要的承诺,但实际上并不能兑现。
提示:勿选信用不良机构
广东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应全面了解养老院信息,勿选信用不良机构。除了查看养老机构的注册登记信息外,还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网站或渠道查询。
谨防“孝心陷阱”。老年人要时刻保持警惕,理性看待“亲情营销”,认清销售人员真实意图,避免落入“孝心陷阱”。
口头承诺莫轻信。老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协议前遇到商家密集式强势推销时,切忌冲动,要保持定力;对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事项,要以书面方式在合同中明确;充分考虑自身的身体状况,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解约、退款等事宜。
妥善保存好付款凭证、合同或协议、发票等证据,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当发现养老机构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新)
新闻推荐
原创喵大夫猫大夫医学科普专家简介朱虹,武汉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全科住培基地主任。擅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