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家表示,改装车辆数量不少,亟待分类处置,应协调多个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从生产、上牌、上路及回收实施“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贾永峰表示,按照“新国标”要求,对车辆应当分级处理。比如,对于篡改电池种类、擅自提升电池容量、解除限速、提升速度等改变其产品属性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对于拆卸脚踏骑行装置、加装车辆外形塑件、保险杠等改变外观行为,其带来的危害相对不是很突出和严重,要及时纠正。
要在生产环节严堵给改装留“后门”、提速设“暗码”的行为。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等。受访人士表示,企业应自我规范,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抽检,从源头上压缩私自改装空间。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约3亿辆,数量多、监管涉及工信、市场监管、交通、应急等多个部门,建议在政府层面统一协调,变“九龙治水”为“一条龙”式监管。记者了解到,在浙江省,一种全链条、全流程、全闭环监管模式正在实施,实现了从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到回收全过程监管。“目前做好监管已不存在技术障碍,关键是政府的决心。”贾永峰说。
此外,针对快递、外卖等使用群体,除了加强管理外,各平台、公司还要主动适应、带头遵守“新国标”要求,对原有配送算法进行调整、优化,建立更加人性化的考核机制,让骑手安全骑行。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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