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年级时,教书的父亲就送了一本小人书版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给我,并说:“多看看,对你写作文有帮助。”其实,那时候的我还认不了多少字,对书里的文字多是一知半解,尤其是那些外国人的名字,那么长,怎么能记得住?所以,看书的时候,总是去看图画,其间很多漂亮的场景就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写作文时,它们便会不由自主地蹦出来,这,应该就是书对我最初的文字启蒙吧。
初中时,我专门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傅雷翻译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读完后才知道,这是一部文学与音乐完美结合的巨作,它以一种高度音乐化的形式来展现主人公的各种遭遇与追求,表现出了一种为实现理想而不懈追求的英雄气概。
再次翻开这本书,很多感觉竟和以前不一样了,觉得克利斯朵夫落魄时的处境和我是多么的相似!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克利斯朵夫的世界里,当再次读完这部120万字的小说时,我明白了,生活中谁都会有苦难,但只要不退缩,就总会有希望。就这样,我脑海中以前的种种阴霾渐渐散去,既然克利斯朵夫可以用音乐来让自己成功,我为什么不可以用书籍来让自己前行呢?
第二天,我去图书馆办了一个借书证,正式开始了阅读之旅。我读《诗经》、《孟子》,也读《茶花女》、《高老头》,还读《红楼梦》、《三国演义》。那些日子,我在书海中领略到了一个精彩的世界,它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笃定和安静。
如今,我有了正式的工作,但从没停止过阅读。余秋雨曾说:“生命的质量需要用阅读来锻铸。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分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分平庸的困扰。”
《约翰·克利斯朵夫》让我用阅读开启了成功之门;由此更坚定了一个信念:生命不息,阅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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