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正式施行。深交所提示投资者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涨跌幅限制。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首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创业板存量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8月24日调整为20%,深交所还同步披露了首批22只涨跌幅度20%基金的名单。
二是引入申报价格范围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三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创业板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阈值为涨跌30%和60%,停牌持续时间为10分钟。
四是调整单笔最高申报数量。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五是新增股票及存托凭证特殊标识。注册制新股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证券简称首位将标识字母“C”;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创业板股票将新增“U”“W”“V”特殊标识。
六是优化两融及转融通机制。
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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