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专栏
□北京 石述思
石述思,任职工人日报,曾参与央视经济半小时等著名栏目策划及撰稿,担任多家知名电视台节目嘉宾,七获中国新闻奖。
2个眼角膜、1个肝脏、2个肾脏。这是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谢先念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礼物。他的父母在捐赠病逝儿子的器官时说:儿子生病时,大家都在帮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感谢社会。这个故事感动了千千万万的网友。
目前,基于国家捐献器官公平分配核心原则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已经编制完成,将于近期印发。这个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全国165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是器官获取组织,将开展公民自愿的身后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而对于获取的每一例捐献器官,器官获取组织必须让其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依据等待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等待事件、地域等客观条件,分配给最合理、合适的移植者。
抛开现行医疗体制下面临的公开透明问题,这条道路面临的挑战依旧无比巨大。主要问题是如何遏制屡禁不止的非法器官买卖。
长期以来,中国器官来源于三种途径:死囚自愿捐献的器官,亲属间活体器官以及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的器官。但近年来被处决的死刑犯越来越少,加上捐献者需书面同意等措施的推出,使得器官移植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按政府计划,将力争在两年内摆脱器官来源依赖于死刑犯的状况,无疑会在短时间加剧供需矛盾。
于是,巨大的缺口催生了活体器官买卖的“地下市场”。在这个黑市中,供体、受者、中介、医院,似乎无一不是获利者,他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甚至在非法暴利的驱使下,境外人士的中国器官移植旅游也日益增多。天津第一医院东方器官移植中心2006年创造出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术的纪录,其中来自美国、日本、沙特等国家的外国患者就占到了一半以上。
中国器官移植回归公益化首先的阻力是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自古以来中国人死后讲求留个全尸,捐献器官被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每一次哪怕是公民身后自觉捐献,也往往会遭到家属激烈反对,相关公益组织往往招募志愿者担任“器官捐献协调员”,在付出艰苦卓绝的工作后,悔捐事件依旧频发,甚至导致被捐者因此失去生命。这说明政府和社会的启蒙任务仍相当艰巨。
2007年5月,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并对移植机构实行准入制。但由于刑法中并没有直接针对此一行为的罪名,导致其在操作中的效力大打折扣,在社会贫富差距加大、道德沦丧、价值迷失的今天,根本无法起到彻底遏制非法器官交易犯罪的作用。2010年,北京警方破获一起人体器官买卖案,被告人蔡少华所收取的中介费用就达人民币58.4万元,但最终确立的罪名却是涉嫌非法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充满黑色幽默。
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器官捐赠公益化是现代社会的潮流。除了健全法制、强化措施、推动社会公益力量的发育,终结非法器官交易还有赖于更多国人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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