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中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国当代影视作品“走出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遴选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译制资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电视剧、电影、动画片和纪录片进行译制资助,推动中国作品“走出去”。
文化交流是宣传国家形象的重要途径。文化的碰撞、共鸣甚至渗透,以及隐藏在其中的国家价值观 、民众信念,在某种程度上影响 着一个国家在自己领土之外的形象展现。而作为文化样式中的一个重要种类,影视作品在展示国家形象 、文化内涵 、公民水准 、价值观 、道德观等方面,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既然韩剧 、美剧 、美国大片可以引进来,并且如此流行,那我们的影视作品为何不能走出去呢?广电总局的译制资助,大概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吧。
如何成功地让中国作品“走出去”?我认为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要堵住“神作品”的出国之路。何谓“神作品”?它指的是近年来荧屏、银幕上出现的违背历史常识、胡编乱造的电视剧和电影。有些作品不但胡乱改造中国的历史,连国外的东西都改动了。如《武媚娘》《王朝的女人·杨贵妃》,与真正的历史大相径庭。且不说《武媚娘》中对武则天形象的刻画太过于现代化,单看《王朝的女人》一片中那些气势恢弘的教堂就很荒谬——这类建筑不可能出现在片中的历史时代。如果此片真的走出国门的话,岂不是让别人笑我们无知?我们还要堵住“抗日神剧”的出国之门。从裤裆里掏手榴弹、手撕鬼子、气功退敌等,这些“抗日神剧”的荒唐内容在国内已广受批评。如果让它们走出国门,你说外国观众会怎么看?其次,应该把“字幕组”的网友们组织起来,让他们发挥作用。
随着政策的收紧,网上的影视论坛逐渐没落,“字幕组”成员也开始沉寂。把影视作品“送出去”时,可以让这些颇有才华、颇接地气的“草根部队”贡献力量。
总之,“走出去”的中国作品,要真正体现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不能让外国观众误读中国。
(姜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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