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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安全监控、农业播种、灾害监控、人员搜救……近年来无人机在空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多,但也带来不少麻烦。失控的无人机曾让操控者和无辜市民受伤,也曾坠落白宫草坪引起不小骚动。
记者近日探访了纽约新泽西无人机飞行学院,并请学院创始人詹姆斯·巴恩斯解读美国无人机管理。
飞行高度不能高于120米
相对于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法律和监管慢半拍。直到2016年6月21日,美国联邦航空局针对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UAS)推出了首部管理规则,业界俗称第107条管理规则,标志着小型无人机被首次列入美国领空管理。
新规则从去年8月开始实施,对重量约25千克以下的无人机飞行进行约束。联邦航空局将飞行目的分为娱乐和工作两种,飞行员和无人机都需要遵守相应的飞行规定。
巴恩斯对此解释说,工作用途的无人机飞行首先需要驾驶员有飞行执照;此外,飞行器必须保持在视线内,飞行高度不能高于120米;一旦进入机场周边8公里范围内,就必须通知机场塔台;不能在夜间飞行;不能在人群上空飞行;要远离紧急情况现场。
空域中的“路权”
在飞行执照考试中,无人机操作者都需要了解美国的“空域”概念。美国的空域共分为A、B、C、D、E、G六级,无人机需遵守G级空域规则。
G级空域是非管制空域,在美国一般指其他级别空域外距地面约4400米以下的空间,无雷达覆盖,没有管制。
“在空域中,需要考虑军用飞机、商用飞机、私人飞机、热气球,接下来才是无人机。”巴恩斯说。可见,为保障安全,空域中的“路权”优先给了有人驾驶飞行器,无人机基本排在最后。
巴恩斯说,无人机的操作者不应干扰比它大的飞行器的航线,应离开对方航线。
据新华社纽约5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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