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本报四版以《树枝掉落砸伤路人》为题,报道了市民韦女士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柳南区柳西路被一棵大树掉落的树枝砸伤一事。昨天上午,韦女士及其所属企业负责人均向党报求助,该事至今仍无任何部门 、单位或个人负责。
他们质疑:遭遇“飞来横祸”就得活该倒霉么?
■责任至今无着落
韦女士就职于市诚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综合部主任莫懿说,韦女士是在上班路上遭遇意外的,按照公司规定和工伤赔偿条例,公司会对韦女士按工伤处理,韦女士所花费的医药费公司均将承担。但莫懿表示,韦女士伤得如此意外,他们一直都在寻找这棵树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拨打过市政府热线,也找过该树所处的柳南区渡口村村民委员会,但均无着落。
韦女士则说,目前她已出院回家 休养,治疗期间花费了3000多元钱,加上近半个月无法做工的误工费,损失在4000元左右。
为此,记者与莫懿再次回到事发现场,仔细查看该树。只见该树种在道路边上,也是在几间居民房的间隔中。该大树折断的树枝在当时已得到处理。但记者在该路及鹰洲路上还发现,除这棵伤人的大树外,还有多棵存在安全隐患的树,这些树均没有任何防范措施。
■两部门不认树
记者首先致电柳南绿化所。该所一名负责人答复说,该树确实不属于他们所有或管理,事发后,出于对市民通行的考虑,他们安排工作人员及车辆,将掉落的树枝进行清理。但对于倒树伤人的责任问题,他认为树是种在渡口村的公共道路上,建议记者找渡口村村委了解情况。
但在该村村委,记者再次碰壁。
该村党支部书记黄春莲说:“我们村 只种菜,从来不种树,没有管理过这样的树,我也不知是谁的树,更不知道这树谁来管。”黄春莲表示,村里没有对此类树进行过统计,也没有管理过这些树,对于韦女士被倒树砸一事,她拒绝与莫懿等人对赔偿等进行任何协商。
记者向“12345”市政府热线咨询该情况。该热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经他们转办,该树确实没有找到实际归属。
广西桂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军说,倒树伤人可按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向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偿,但是必须得明确树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是谁,否则将难以获赔。
究竟该树归属何处,本报将一追到底。
日报记者张威实习生石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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