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月10日,日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6月1日把胶县(同时还有即墨)划归日伪青岛市辖,称青岛市胶县公署,12月5日,改称为日伪青岛特别市胶州乡区行政办事处,简称胶州乡政处,伪处长高尚文。乡政处设有秘书与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等。1940年2月15日又改称为胶州区办事处。1941年3月11日,汉奸孙昶任胶州区办事处处长,由日寇佐多直卫任副处长,后由德田助男担任。而处长一职也更换多人,由高尚文、孙昶、陈其昌轮流担任,抗战结束前夕,由高尚文担任。不管是哪一届机构,均由日本人充当要员。
日伪胶州区办事处下辖7个区,均建有日伪区政权,设有区公所、区长,第一区伪区公所驻城关,伪区长曾煦之;第二区伪区公所驻行上店,伪区长高超;第三区伪区公所驻店口,伪区长赵福田;第四区伪区公所驻王台(现属胶南市),伪区长崔宁义;第五区伪区公所驻窝洛子,伪区长崔珉生;第六区伪区公所驻里岔镇,伪区长刘德泉;第七区伪区公所驻王哥庄(现属胶南市),伪区长张汉宫。◆残酷统治
日寇侵华后,将华北和山东划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和“非治安区”(即解放区)三种类型。胶城被敌占领后,划为所谓“治安区”内,以“清乡”为主,强制推行保甲制度,对城区人民严加控制,对外实行政治、经济封锁。日寇侵占胶州的当年,伪胶州警察局内设立了保甲股,在各乡镇强制推行保甲制度,用圈村的办法实行大编乡。1939年在全县建立保144个、甲1343个。从1941年8月开始,在全县颁发居住证。至1943年,全县共建保、甲已达到1181个和11658个。1940年至1944年,日伪政权每年进行一次地域人口调查,妄图利用胶州的地理、交通优势,对周围地区和根据地实行封锁。
(选自《胶州文史集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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