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通运输部传出的消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外放声音,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等。
关于“地铁禁食”,一直都是仁者见仁。赞成者认为,禁是文明之举。
反对者也有自己的理由。其中有一个,就是众多进食者,并非有在地铁进食的特殊癖好,也不是有意制造异味,而是“我太难了”,有着“上班来不及”等多种原因。
围绕地铁该不该禁食,争议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拿文明来说事。也正是因为文明话题具有开放性,所以存在不同声音也很正常。不过,现在“地铁禁食”规定已经出台了,此前可以讨论该不该,而现在更要关注行不行,如何才能落实到位。
从一些率先吃螃蟹的城市来看,虽然实施了禁令,但地铁进食现象依然顽强存在。面对这种情况,首先需要反思的就是制度执行的密度和力度、方式和方法的问题。比如说如何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怎样把规则定细、工作做实,让规定真正硬起来。
除此之外,还要重视文明力量的生成。经常有人提到日本地铁没有禁食规定,但乘客大多选择自觉禁食的案例。其实,这是文明力量的证明,并非无需出台地铁禁食令的理由。如果乘客素质够高,当然不需要出台禁令;而当乘客素质不足以支撑公共环境时,出台禁令也就成了不得已而为之。只是“地铁进食”终归是个文明话题,只是强调“管”,而忽视了“引”,既不做好宣传与提醒,也不加强引导与培塑,禁令很难落实到位,在落实过程中需要付出巨大成本。
地铁进食很难做到“一禁解百愁”。交通运输部出台“禁食令”,也有倒逼文明之意。把禁令的施行与文明的培养更好地结合起来,坚持“管”和“引”两条腿配合走路,而不是各行其道,尤其是走单行道,这才是正确的做法。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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