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5日下午,中山桥“3·01”交通事故赔偿二次协调终于成功。在4个多小时的讨论中,责任方与三名遇难大学生家属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就精神损失费、赡养费及家庭教育费达成一致,同意向三位受害者家属共赔付90万元。其中许福军家属29.5万元,杨洁家属29.5万元,杨耐林因其妹妹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赔付31万元。三位受害者家属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与讨论,终于表示同意,并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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