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绿色龙江、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等15家民间环保组织再次致信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敦促调查中国著名乳品企业贝因美上市未经环保核查一事。此前的4月13日,众环保组织同样致信深交所、国家环保部等部门,建议在贝因美未完成上市环保核查工作之前,应对其进行停牌处理。
15环保组织上书环保部
众环保组织的第一次公开叫停行动是在4月13日,贝因美正式挂牌上市的次日。15家民间环保组织致信深交所 、国家环保部、浙江省环保厅及黑龙江省环保厅,称贝因美在浙江和黑龙江两地的项目均存在重大违法污染情
节,且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向公众披
露,建议在贝因美未完成上市环保核查工作之前,应对其进行停牌处理。深交所当日复函,确认收到此信。
'4月16日,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站发布澄清公告,指贝因美不在上市过程中需环保核查的范围之内,故无需履行相应的上市环保核查手续。贝因美同时表示,近三年来没有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污染物达标排放”。
浙江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官员向记者证实,直到上月底媒体曝光其上市未经环保核查后,贝因美才向浙江省环保厅提出环保核查申请。与此同时,贝因美已开始申购并即将上市。
自然之友公众参与议题负责人常成表示,此次行动并不是针对贝因美,而是所有上市企业都有必要如实对公众披露环境信息。去年8月,一众民间环保组织曾就紫金矿业涉嫌故意延迟公布污染事件信息致信香港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呼吁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贝因美是否需要环保核查?
贝因美总公司位于浙江,成立于1992年,是国内婴幼儿食品领域的领军企业。根据A'C尼尔森的调研数据,2010年1至10月,贝因美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占有率达到10.8%,国产品牌中排名第一,超过了伊利和蒙牛。
本月12日,贝因美在中小企业板上市,股价一路飘红,按22日收盘价计算,市值207亿余元。但众环保组织质疑,贝因美绕过了上市环保核查这个环节,质疑其“上市程序是否合法”。
绿色龙江负责人张亚东表示,今
年3月30日《经济观察报》刊发的一篇
关于贝因美未经环保核查即将上市的报道,引发众多环保组织的关注,经过将近半个月的搜集资料和法律咨询,最终决定敦促政府相关部门跟进此事。
根据2008年国家环保部办公厅
下发《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
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固体饮料制造等酿造企业属于“重污染行业”,需要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环保核查意见;若涉及跨省生产经营活动,则需要国家环保部出具环保核查意见。不能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将不得申请上市。
常成指出,贝因美是在江苏 、四川 、黑龙江等地拥有多个子公司的跨省食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含有固体饮料 、乳制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的生产加工,属于酿造业,在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之列,上市之前理应由国家环保部出具环保审核意见。“但在贝因美
《招股说明书》中并没有出具国家环保
部的核查公函,也没有出具浙江省环保厅或其他省市环保部门的核查公函,等于是绕过了这一环节。”贝因美在公告中反驳,根据浙江省发改委的复函和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的说明,贝因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均不涉及固体饮料的生产,不存在跨省生产经营情形。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份文件都是在贝因美遭到质疑后的4月份出具。
常成对此持保留看法,贝因美认为自己不是跨省重污染企业,可能从技术上请这两家单位说明没有问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必须由主管的环保部门出面认定它的企业属性,才能作准,否则在上市程序上没有合法性。”丁兴是浙江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负责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官员,昨日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媒体曝光后,贝因美向浙江省环保厅申请核查,但目前核查尚未完成。“初步看来他们 不是跨省重污染企业,我们来做核查就可以了。”但环保组织则认为,当对企业属性产生异议时,应由最初发布该文件的国家环保部给出结论,而不是浙江省来认定。
没处罚等于没污染?
环保组织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在于,根据公开资料可以发现贝因美曾有
环境违法史,但贝因美《招股说明书》未
予披露。公开信指出,在379页的招股说明书中,贝因美公司仅提供了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一份环保证明,内容提及贝因美“近三年来没有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没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一个跨省大企业要上市,一个区的环保证明不能作为依据”,张亚东同时认为贝因美的说法有自相矛盾之处。
“在随后的澄清公告中,贝因美承认在2010年12月21日,杭州贝因美豆逗儿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确被杭州市环保局调查,但最终未作出处罚决定。未处罚并不表示不违法。”除了公开信外,常平还以“自然之友工作人员”的身份给贝因美公司董事长谢宏发了一封公开信。“即便公权力没有对贝因美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并不能倒推出贝因美没有环境违规的实际表现。作为一个愿意负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贝因美针对这些已向社会公开的违规记录,应当勇于披露其产生的原因和后续整改行动,而不应当简单地以一句‘没有处罚\’进行打发。”
污染物排放“不稳定达标”
2010年贝因美下属全资子公司—— —— — 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被黑龙江省环保厅列为企业清洁生产核查第一类重点企业。根据2005年国
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重点企业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所谓“第一类重点企业”指“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
黑龙江省环保厅污控处工作人员王胜军告诉记者,贝因美设在绥化市的项目一直都有监测报告,把它列为第一类重点企业,不一定是它污染超标了,而可能是不稳定达标。”据他了解,贝因美在当地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常成则这样解读黑龙江省环保厅的说法:不稳定达标,是不是说它也不稳定地超标了?”环保组织计划下一步向绥化市和黑龙江省申请公开数据,要求贝因美公布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贝因美一直强调“近三年来没有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发生,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同时确认在2007年下半年,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也曾因污水排放超标被罚,但这与“三年”的时间跨度说法没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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