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曾武)11月7日下午,当杨梅派出所副所长马剑逸下村回到所里时,值班民警告诉他有一名30来岁的男子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马剑逸打开信一看,原来这是一个月前投案自首的逃犯陆某给他所写的感谢信。
陆某是容县杨梅镇凤美村人,2009年时在广东省东莞市工作,由于炒股亏钱,其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价值50000元钱的货物变卖后得钱占为己有。案发后,陆某一直外逃,东莞市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进行追缉。
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中,杨梅派出所接到了东莞市公安机关的协查请求,希望能够帮助规劝陆某投案自首。于是,马剑逸经常上门走访陆某的家属,耐心地做陆某父母、兄弟的工作,详细地讲解“清网行动”的政策,具体地分析投案自首的好处和继续逃亡的弊端,彻底消除了陆某家属的顾虑。陆某家属被马剑逸的真诚所打动,积极联系动员陆某投案自首。
10月5日,陆某主动到东莞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地民警按照法律和政策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陆某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地过日子了,获得宽大处理的他从心底里感谢马剑逸副所长。在信中,陆某称其能够重获新生多得马剑逸副所长的真诚规劝,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工作,好好做人,回报家庭,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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