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公务用车制度,主要承袭和沿用前苏联模式,即计划经济体制下配给、管理和使用模式。近年来,这种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一些地方公车的配备和使用是无序(私用、专用、都用)无度(加油、保险、维修都是由公家来承担),不仅增加了财政负担,更影响了党的威信、损害了政府形象,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公车制度改革日益成为了公众的政策期待和关注焦点。
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推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明确要求,申报公务车目录的轿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明确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最新推出的这些“新规”,彰显了中央治理公车乱象,进行公车制度改革的信心、决心。
回过头来看,今年以来,中央对于公车治理的措施频出。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彻底摸清车辆总数。4月下旬开始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9月,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研究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公务车违规处理办法首次提上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这些措施,只是起步,只是公车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这些措施为公车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
日前推出的“新规”,是在分析和总结公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公车制度改革提出的一些具体要求、针对性措施以及努力的方向,它奏响了新一轮更为科学和坚定的公车改革的序曲。
任何的改革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在中央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之下,在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大力监督下,只要认真贯彻新规,借鉴和推广先进经验,循序渐进地朝着社会化、货币化的方向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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