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遏制酒后驾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从3月24日起,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针对辖区实际情况,集中开展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3月26日,记者跟随交警现场采访。2名“酒司机”受到处理。
为了保证适用法律及执法程序的准确性,此次行动中,巡逻交警查到酒后驾驶或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后,由现场指挥组集体给出处理意见,保证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
此次整治分下午1:00至2:00、晚上7:00至9:00、次日凌晨0:00至1:30这3个重点时段,交警在板桥社区、南波湾社区内餐饮、娱乐场所相对集中的路段流动设点,并加大青义镇彭家坡、绵中路雷达站路段的巡逻力度,形成检查整治无缝联接,整治醉酒驾驶行为。
26日下午1时10分许,记者跟随交警来到南湖车站检查点。一辆从三台方向驶来的红色轿车被交警拦下检查。车上连司机在内共有3名男子,个个都是脸色潮红。交警在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69,属于酒后驾驶。交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了处理。
晚10时,一辆越野车在绵江快速通道被交警拦下,司机下车后,面对交警的询问,支支吾吾,说话很不利索。在进行酒精测试时,司机还故意小口吹气。即便是这样,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也高达91。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交警将司机带到现场抽血车上,等待验血结果出来后依法处理。
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大队长吴涛告诉记者,二大队对酒后驾驶行为的打击已经形成常态化,每周都要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遏制“酒司机”开车上路。同时,大队民警还前往南湖客运站、塘汛镇等地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播放典型案例视频等方式,宣传“醉酒驾车入刑”法律条文,倡导文明交通,切实维护辖区道路安全。
(包小林 本报记者 文宇)
新闻推荐
记者22日从公安部获悉,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挂牌督办,第一时间部署浙江、河北、江西等地公安机关迅速介入、立案侦查。经过一周的昼夜奋战,案件取得新进展,公安机关已立案7起,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