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全省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道路运输管理加强驾驶培训质量全过程监管,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校应用指纹、视频等监控手段,落实培训学时、培训里程。从2012年4月1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管理系统的驾校,10月1日起对汽车类驾驶人培训没有采用计时培训管理的驾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一步明确培训、考试、执法管理、企业源头监管等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建立考试发证和执法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路面管理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违法违规发证、考试把关不严、勤务不落实等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从严追究责任。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规定每月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严格落实企业源头监管责任,规定对公路客运车辆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一律对企业及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对三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要通报企业按规定予以辞退。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从13日召开的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国将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施“三支一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