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陕西延安境内,一辆卧铺客车与运送甲醇的货车发生追尾碰撞,引发甲醇泄漏起火。客车上包括司机共有39人,其中36人遇难。8月26日下午,国务院调查组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现场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事故的教训非常深刻,要严肃追究责任。
又据媒体报道,陕西省长现场指挥救援,并要求公安交通部门必须拿出方案,一周后必须取消“红眼客车”,“长途客车驾驶员凌晨两点后强制休息。”
看了这些报道,近年来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出现,刺痛了国人的心,笔者认为,伤痛之后需要反思的是,应该像抓酒驾那样整治“红眼客车”。
众所周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是长途客车恶性交通事故频繁出现的原因,为此交通部针对卧铺车提出了两条特别监管措施:第一,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第二,针对凌晨3时至4时事故高发的情况,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推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措施。今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再度明确,要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但这一制度既非强制性,又非全国普及,更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而几乎沦为空文。
像抓酒驾那样整治“红眼客车”,就是要强制性贯彻执行国务院在去年就出台的夜间休息的规定,同时也要加快对卧铺客车安全技术标准修订,以及执行国务院规定的配套措施,比如高速公路提供的夜间服务水准,增加交通标志的设置和追尾控制系统的研发使用等,争取在短时间内消除长途客车交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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