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六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
有人说,“异地办护照”虽为善政,但惠及人群有限,毕竟,需要办理出入境证明的外地人是极少数。不错,六个城市可以异地办护照,的确覆盖面有限,但任何事情都需要一步步推进,尤其是在牵涉面甚广的户籍改革方面,公安部推行“异地办护照”,其示范作用仍然值得重视。事实上,“异地办护照”自然而然会给人丰富的联想空间——这六个大城市可以这么办,其他城市当然也可以跟进;出入境证件可以异地办,其他部分负责审批的证件,当然也可以异地办。
由点及面、循序渐进,沿着这条方向正确的路走下去,流动的权利总有一天会被彻底夯实,而在这条路上,任何起到推进作用的善政,无疑都值得给予掌声,“六城市异地办护照”,正是这样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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