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19)日上午,涪城警方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介绍,截至目前,已打掉以母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1个,罗某某强包工程、敲诈勒索170万元团伙,苏某某、李某某抢劫团伙等恶势力团伙5个,打击处理47人,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36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2009年初,涪城区城郊乡牌坊社区一组居民统规统建房建设项目与受害人王某所属的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2010年10月,在开发公司进场施工后不久,罗某某、陈某某等人便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强行阻碍施工,多次以开发的统建房有违规销售等问题为由,向王某敲诈勒索数十万元,并在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以非法手段干扰阻碍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7月,罗某某团伙变本加厉,要求受害人王某以签订假协议的方式给罗陈二人拿每平方米一元五角钱,勒索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万般无奈之下,8月13日,王某向涪城公安分局报案。
接警后,涪城公安分局指派刑侦大队牵头,组织犯罪侦查专业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专案组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通过秘密侦查掌握了罗某某等的团伙组成情况。由于该团伙在城郊乡一带长期为恶,气焰十分嚣张,周边群众敢怒不敢言,生怕惹怒这帮人,引火烧身。当专案民警对城郊乡一带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时,知情人均掩口回避,专案组调查取证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加强与城郊乡政府衔接,对牌坊社区一组的所有村民进行秘密走访,了解相关案情,收集涉案人员作案线索。通过艰辛地秘密取证后,专案组逐步掌握了以罗某某(男,49岁,涪城区人)为首,以陈某某(男,59岁,涪城区人)和申某某(男,45岁,涪城区人)为骨干,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组织严密、涉案成员众多的犯罪团伙情况,并收集到团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揽工程等作案的相关证据。
8月22日,专案组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掌握到当日下午罗某某、陈某某等要找受害人王某签假协议并要求给钱的线索后,立即在交易地点进行了布控,在签订了假协议拿钱后在五一广场一茶楼准备分钱时,将二人成功抓获。26日上午,专案民警又在城郊乡圣水村一茶楼布控将涉案人员申某某抓获。
经审查,该团伙先后勒索受害人王某4次,勒索金额达170余万元,已到手40万元。目前,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专案民警已帮受害人追回被勒索现金10万余元。
(张勇 毛安 本报记者 李方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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