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男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父亲与妻子在领取死亡赔偿金的时候却发生了纠纷。近日,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悉心调解,妥善地为翁媳分割了执行款项,化解了纷争,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10年,一起交通事故导致高新区居民王某身亡,经法院判决,确定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支付死亡赔偿金共118000元。该案经法院多方执行,在执行款到位后,王某的父亲老王、妻子谭某却因执行款项的领取、分割发生纠纷。老王认为,该款项系儿子的“命钱”,应全部归自己领取,而谭某坚持应均等分割。执行法官明确告知,死亡赔偿金系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作为近亲属的王某、谭某均有权享有,若双方对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但老王不听执行法官的劝解和指明的解决途径,坚持要求领取全部死亡赔偿金,并数次“找”执行法官及相关领导,要求领取全部执行款项,且情绪激动,并扬言“若领不到全部款项,要上访”。
面对老王的无理取闹,执行法官每次均沉着、冷静应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讲道理、拉家常的形式缓和其情绪,并适时讲解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分析翁媳俩因死亡赔偿金分割诉讼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并分析老王若上访可能出现的后果,打消他以上访来获取不当利益的幻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人性化的关心,矛盾尖锐激化的翁媳俩终于就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比例达成了协议,分别按协议比例领取了执行款项。
(袁福林 本报记者 孙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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